志工之服務項目:
一、兒童福利服務:課後輔導、育樂服務、暑期成長營、中輟生安置等。
二、綜合福利服務:社區照顧關懷,高風險家庭關懷,身心障礙暨中低收入戶。
志工之範圍:
一、服務地點:桃園宏善寺(桃園市三元街407巷50號)
二、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日,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止。
志工之權利義務:
一、志工應有以下權利:
1.接受足以擔任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。
2.一視同仁,尊重其自由、尊嚴、隱私及信仰。
3.依據工作性質與特點,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。
4.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。
5.參與所從事之志願服務計畫之擬定、設計、執行及評估。
二、志工應有以下義務:
1.遵守倫理守則之規定。
2.遵守本會訂定之規章。(如:需注意言行舉止之行儀,禁止金錢、商業上之往來,直銷等等。)
3.參與本會所提供之教育訓練。
4.妥善使用志工服務證。
5.服務時,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益。
6.對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,保守秘密。
7.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。